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雁塔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根据陕师院〔2014〕13号文件,保卫处即日起开始办理雁塔校区机动车辆智能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时间及地点
(一)雁塔校区
1.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10日。
2.地点:雁塔校区保卫处办公室(教学楼211室)。
(二)长安校区
1、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2、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124保卫处户籍室 。
二、办卡须知
1.登陆保卫处网站,在下载专区打印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2.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和收费标准到保卫处办理。
三、办卡范围
1、在雁塔校区部门工作的教职工。
2、在雁塔校区有房且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3、在雁塔校区租房居住的本院教职工。
4、与学校有租赁合同的单位、经营户、租房户。
5、校内常驻单位(教科所、老年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