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雁塔校区驻校各单位及家属住户: 
  
  
  
 
根据陕师院〔2014〕13号文件精神,保卫处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办理2016年度雁塔校区机动车辆通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已办理蓝牙卡和亲情卡,且2016年继续使用的车主,请持蓝牙卡和亲情卡到保卫处办理续缴年费手续。 
  
 
二、新办理雁塔校区机动车辆通行智能卡的车主,请在保卫处网站的下载专区打印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车辆亲情卡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长安校区:4月11日—4月22日 
   
 
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124办公室 
  
 
2.雁塔校区:4月23日—4月24日 
   
 
    地点:雁塔校区综合楼二楼保卫处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2015年通行卡于2016年5月1日停止使用,请相互转告,及时办理,以免无法通行给您带来不便。 
   
 
咨询电话:81530162     联系人:董老师 
  
 
  
     
  
 
  
     
  
 
保卫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