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相关业务办理要求,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员工,特制定校内人员居住证管理办法。
一、首次办理居住证
(一)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中之一)。
2.居住证明原件:按照教工及家属和临聘人员,分别选择下载附件1或附件2。
二、办理居住证签注
(一)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就业、就读)的,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起,可以向学校保卫处再次提交居住证明提交材料,再到辖区常宁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二)所需材料
1.居住证明原件:按照教工及家属和临聘人员,分别选择下载附件1或附件2。
2.《陕西省居住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下载《居住证明模板》→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签字)→保卫处117办公室确认盖章(签字)→常宁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联系电话:029-8153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