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我校2012-2013年度车辆通行证已到期,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卫处开始办理2014年度车辆通行证,同时原车辆通行证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1日-12月15日
2.地点:长安校区保卫处户籍室(行政楼124室)
二、旧证换领
1.旧证核审:对已到期的通行证,车主将旧证交保卫处审核。
2.交费换证:按原收费标准交费并发放新证。
三、申领新证(未办理过2012-2013年度车辆通行证的)
1.登陆保卫处网站,在通知公告栏查看《关于办理2014年度车辆通行证的通知》,按本通知的附件1、附件2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2.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和收费标准到保卫处办理。
四、管理规定
1.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2.除学校公车和教职工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我校车辆通行手续。
3.车辆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不得复制或转借他人使用,否则予以没收,并不再办理。未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进入校园时按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收费。
4.服从学校管理规定,按照校园交通标志行驶,按泊位或指定位置停放。
5.校区仅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车辆、车内物品安全责任自负。
6.违反以上规定,保卫处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办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车辆通行证登记表
附件2:关于办理2012年度车辆通行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