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要注意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同本人学籍档案中的姓名必须一致,以便落户。
2.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23条之规定,属于本是市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临潼、阎良)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西安市农业户口及西安郊县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外市(县)、外省的学生是否迁移户口采取自愿选择的原则。
3.办理报到手续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保卫处户籍室后,工作人员将对你的户口进行分类、造册、复查、审核、简录后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经小寨路派出所审批后录入西安市人口信息网,所需时间大约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