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早六时开门,晚十一时关门上锁。
二、本院教职工、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校内临时人员、家属、进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
三、外来人员入校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填写会客单。
四、学生上课、院内举行大型活动时间一律不准会客。
五、会客携带物品时,值勤人员要严格检查登记。
六、拉运剧毒、易爆、易燃及挥发性化学用品进校,须持相关的证件,经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出入。
七、本校教职工、学生携带私物出门,凭个人证件,经检查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学设备、家俱、基建材料等出门,须主管部门开具有效出门凭证,方可出门。值勤人员要检查、验证、对可疑品有权扣留,夜间携带物品(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门。
八、负责门卫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门禁会客制度,坚守岗位,认真态度和蔼。
九、违反门禁会客制度,不听值勤人员劝阻,强行入校,无理取闹、谩骂、殴打值勤人员的,按妨碍门卫执行公务论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