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目的是为唤起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针对社会特别是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灾减灾主要应做到以下三点:
1.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全校师生各级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打开“生命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就是安全通道、生命通道,包括疏散走道、楼梯口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封闭、上锁,必须时刻保持畅通。若消防通道被占,给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带来重大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3.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电动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广大师生员工应将电动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点,充电时应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