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消防设施整改(一)
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函【2024】18号)文件精神。我校前期已将学生公寓消防设施问题整改结束。8月3日长安住建局领导来我校指导工作,对我校整改表示肯定,提出新的整改意见如下:1.学生公寓外部小卖铺未设置防火窗;2.楼梯间未安装疏散应急指示灯;3.1-4号楼学生公寓走到变形缝未做防火封堵;4.5-12号公寓未设置试验消火栓;5.首层疏散走道防火门上部窗户不可开启,无法做到自然排烟;6.室外消火栓无DN65接口;7.水泵接合器无标识;8.消防水泵房取水口无标识,无防摔网。保卫处先提出整改计划,对以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更换,维修整改。
学生公寓新增防火门、消防栓整改(二)
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函【2024】18号)文件精神。我校前期已将学生公寓消防设施问题整改结束。8月3日长安住建局领导来我校指导工作,对我校整改表示肯定,提出新的整改意见如下:1.5-12号学生公寓因值班室设有配电箱,未采取甲级防火门窗;2.5-12号公寓楼室内消防栓未设置卷盘接头,督促我校于9月前完成整改工作。保卫处提出整改计划,值班室需新增安装甲级防火门窗8套,消防栓增加消防卷盘192套等。
保卫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