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上午,长安区消防大队来我校督导检查消防工作。在检查工作后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指出我校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灭火器材配置单一,不足;食堂、学生公寓室内消防栓水带老化,不能使用,消防栓头有腐蚀生锈等现象;幼儿园食堂未配置灭火毯;校内个别楼宇灭火器材出现超压,低压过期现象。为了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处现提消防器材购置及维修方案,共需经费壹拾玖万玖仟陆佰伍拾柒元(199657元),计划如下:
一、购置消防器材:
1、购置35KG推车灭火器6台,用于食堂公共区域。
2、购置消防水带25条,替换老化,破损消防水带。
3、购置灭火毯20个,主要配置于幼儿园厨房及二号教学楼实验室。
4、购置室内消防栓龙头30个,用于维修更换学校内老化、腐蚀消防栓龙头。
5、购置维修室外漏水消防栓3处。
二、维修灭火器:
学校长安校区、雁塔校区共有各类灭火器2890具,其中干粉灭火器237具、二氧化碳灭火器240具、水基型灭火器310具、35KG推车灭火器5台,均已到维修期限,需进行维修。
三、购置消防器材要求:
1、所销售消防器材必须经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强制检验合格认可,并提供产品鉴定证书或3C认证证书。
2、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如下:
①灭火器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齐全,筒体无明显缺损或机器损伤,灭火器保险装置完好,压力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②消防水带的表面应整洁,无折皱或其他缺陷,配套的俩个接口应牢固系于水带两头,以便连接消防栓及水枪头。消防水带应为消防部门认可的3C认证。
③室内消火栓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无结疤、毛刺、裂纹等缺陷。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或松动现象。
④灭火毯为1.5米*1.5米,所选基布应编织紧密花型外观,无明显孔洞或破损,达到规定的耐火要求。
3、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
四、灭火器材维修要求:
(一)水压测试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气瓶(筒体)、贮气瓶,或可不更换的器头(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以及气瓶(筒体)与器头(阀门)的连接件等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气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水压试验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时不应有泄漏、部件脱落、破裂和可见的宏观变形。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应大于3%。经水压试验合格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清洗不应使用有机溶剂。
(二)填充
1、在进行灭火剂再充装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
2、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应变更充装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3、再充装的灭火剂应与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的灭火剂的特性保持一致。
4、用回收再利用的灭火剂再重装时,应满足相关要求。
5、再充装前,应对未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清洁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
6、ABC和BC干粉灭火剂灌装设备应单独使用,充装场地应独立分隔,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7、灭火剂的充装应采用专用灌装设备。灭火剂的充装量和充装密度应符合该型号。灭火器的充装要求,并应逐具进行复称确认,做好记录。
8、贮压式灭火器中充装的驱动气体应符合灭火器铭牌标志上规定的充装气体和充装压力的要求,充气时应根据充装的环境温度调整充装气体的压力,充压时不应采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除水基型灭火器外,驱动气体的露点应不高于﹣55℃。
9、灭火器用的贮气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再充装,或采用由原生产企业提供的已充装的贮气瓶进行更换。
10、再充装后的贮压式灭火器或贮气瓶应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有气泡泄漏现象。
(三)零部件更换
1、维修机构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灭火器装配图样和可更换零部件明细表进行部件更换,灭火器气瓶(筒体)不可更换。
2、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的零部件的特性保持一致。
3、经水压试验合格的气瓶(筒体),若外部有部分涂层脱落,但无锈蚀时,允许补加涂层,补加涂层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补加涂层不应覆盖铭牌。
4、维修时,下列零部件应作更换:密封片、圈、垫等密封零件;水基型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器的超压安全膜片。
五、项目负责人:张宏民(18092318358) 项目实施人:李毅(1538909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