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 ) 雁塔校区( )
车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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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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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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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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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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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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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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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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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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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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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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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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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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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申请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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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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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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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行驶证正本正反面复印件粘贴于此(不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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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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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陕西学前师范学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
2、不得将亲情卡复制或转借他人使用。
3、服从学校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行驶,按泊位或指定位置停放。
4、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5、违反以上规定,保卫处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保卫处将没收其通行证,取消该牌号车辆进校或拒发机动车通行证,违法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我已阅读以上注意事项,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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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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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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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保卫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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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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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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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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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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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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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妥此表后请携带本人工作证或退休证、机动车行驶证、子女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等)到保卫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