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消防安全 | 政策法规 | 突发预案 | 视频点播 | 业务学习 | 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报警监控中心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011-10-13 15:06  

一、值机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掌握警讯接收系统和警讯处理系统的操作,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严守机密,保持“严谨、求实、执着、敬业”的工作作风。

二、值机员必须经严格审查,由政治上可靠、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的人员担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私自找他人顶班,不准在岗位上打盹睡觉。当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报警处理情况,凡未填写值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由处领导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四、报警中心所有设备,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值机员私自放投影、播音乐、打字。玩游戏,一经发现,轻者罚款,重者除名。

五、值机员应对工作间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保持中心整洁卫生,注意电器和防火安全,报警中心属要害部位,严禁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中心。

六、值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到及时,准确报警和处理警情。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或报警、受警处理不及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由处,科领导陪同或批准,方能进入,否则值机员可以拒绝。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报警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严守机密,不得擅自操作、投影、录象和在工作间吸烟,违者追究值机员责任。

八、报警中心的电话、空调及有关设备的管理使用权由值机员是行使,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报警中心的电话及有关设备,违者追究值机员责任。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9-2011 bwc.snsy.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保卫处 电话:029-81530110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大道  邮编: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