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秋冬季是为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现将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最新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应急装备、水电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以高质量安全确保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明显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趋于零发,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陕师院综〔2014〕135号),学校排查化解校内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组长:李天佐副校长,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各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范围
校内各单位、各重点部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检查内容和重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是否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是否落实网格化管理;是否有消防疏散紧急预案。
2、实验室教学、科研、相关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是否按要求落实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人员值守;设备器材是否“带病”运行,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规范到位;是否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教学楼、宿舍楼等楼宇内是否有室内吸烟及乱扔烟头等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堆积可燃物情况;是否存在私自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各种电线,人走未断电等情况。
4、食堂、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规范用电,营业期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期间是否做到点火人在,人走火灭;自动灭火装置、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是否完备好用;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四个能力”。
5、建筑内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安全出口无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闭合等违规现象;重点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情况,应急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完备,会用。
6、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助力自行车、电动滑行车及给电池充电等违规情况。
7、是否存在违规动火,未经审批私自动工的情况。
8、其他可能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隐患问题。
六、检查方式
1.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人员对所辖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自查报告。
2.学校集中检查。学校成立由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公共建筑进行排查。
七、实施步骤
1、单位自查(11月4日—11月15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要严密组织,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结合自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隐患既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自查实效。
2、领导小组检查(11月18日—11月30日)。学校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负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深入细致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起安全隐患防范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紧盯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落实重点部位的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好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检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做到本单位内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到位,违法行为纠正到位,重大风险公示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事故警示教育到位,应急演练组织到位,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到位“九个到位”。
5、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要严格按照《全省“拆窗破网”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提高师生知晓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修订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守好守牢安全底线。
6、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员1名,负责本单位重点消防部位的日常检查和整改工作。消防安全员名单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记录表》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保卫处。
保卫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