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消防安全 | 政策法规 | 突发预案 | 视频点播 | 业务学习 | 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监控报警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2021-04-06 16:15  

接处警操作程序

接处警是值班员的主要职责,关系到及时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大局,必须遵循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处警时,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一、接报警情先登记,问清报警单位和报警人姓名,问清警情涉及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时间和因果关系和处理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在案。

二、重要警情及时报告,首先报告值班领导,涉及一方稳定的闹事事件,需及时报处、科领导。

三、紧急警情先处置。杀人、纵火、抢劫、涉枪等重特大暴力犯罪案件发生后,可先行处置,调动警力出击现场及布控,并同时按程序上报。

四、一般警情按常规处理,详细登记,向当班领导汇报。

报警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及报警指挥中心规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操作,最大程度发挥报警指挥中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一、值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上班前检查监控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损坏,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后正式值班。

二、遇到紧急情况是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准确通知相关人员处理事件,保持通讯联系,重大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熟练掌握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校区各治安监控点位置。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监控设备全天候正常运转,任何时间不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在有人代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五、非值班人员不行进入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外来人员确须进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调看录像资料须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做好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各项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交班前应对本岗位各项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按要求进行移交;打扫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报警监控中心值机人员岗位职责

一、值机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掌握警讯接收系统和警讯处理系统的操作,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严守机密,保持“严谨、求实、执着、敬业”的工作作风。

二、值机员必须经严格审查,由政治上可靠、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的人员担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私自找他人顶班,不准在岗位上打盹睡觉。当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报警处理情况,凡未填写值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由处领导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四、报警中心所有设备,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值机员私自放投影、播音乐、打字。玩游戏,一经发现,轻者罚款,重者除名。

五、值机员应对工作间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保持中心整洁卫生,注意电器和防火安全,报警中心属要害部位,严禁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中心。

六、值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到及时,准确报警和处理警情。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或报警、受警处理不及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由处,科领导陪同或批准,方能进入,否则值机员可以拒绝。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报警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严守机密,不得擅自操作、投影、录象和在工作间吸烟,违者追究值机员责任。

八、报警中心的电话、空调及有关设备的管理使用权由值机员是行使,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报警中心的电话及有关设备,违者追究值机员责任。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9-2011 bwc.snsy.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保卫处 电话:029-81530110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大道  邮编:710100